关于启用新版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模板)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创新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规范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格式,我中心将自2018年5月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新版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模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中心窗口、自助信息查询机、中心网站、中心微信服务号等途径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结果采用统一格式。
二、办事群众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可就近选择市中心、各分中心服务窗口或地税办税厅,或通过关注我中心微信服务号(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gh_4163bdd1ae5e)完成实名认证后,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并出具全部或者某一项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我中心对外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统一使用(系统自动套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专用章(电子)”。
三、在我中心各窗口、自助机或微信服务号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均含有唯一编码和二维码,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凭编码登陆中心网站(www.gxfdyw.com)可进行真实性、有效性验证。
特此通知。
附件:1.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模板)—有房
2.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模板)—无房
3.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模板)—抵押查封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