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首届社会监督员队伍
为拓展监督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进行全面监督。4月2日,中心召开首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为首届社会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书,并听取对新时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意见建议。
会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刘晨光介绍了中心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创新思路,对监督员对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真诚地邀请监督员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员积极发言,对不动产登记中心近期在从严治党、服务提升、利企便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表示充分肯定,表示将强化自身社会责任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贡献智慧和力量。会上,监督员从业务规范、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10余条。
2017年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印发了《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社会监督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社会监督机制。这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是落实制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重要举措。首届社会监督员队伍共11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组成,具有广泛性和针对性。他们将从党风廉政、业务规范、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促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新时代实现大提升。